中粮地产拟推股票期权计划
本文来自:股票518论坛 www.g518.net 作者:清风 点击2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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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000031)今日公告表示,公司拟实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该计划,在满足规定的授予和生效业绩条件时,公司无偿授予激励对象308.64万份股票期权,一份期权可在五年的行权有效期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一股公司股票。标的股票则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或回购的公司股票。
针对四类人
中粮地产表示,首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包括四类人员:董事会成员,但不包括独立董事及由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由总经理提名的核心技术人才。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以及由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暂不纳入首期激励计划。
除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外部董事外,首期激励计划的其余激励对象名单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个人业绩考核结果进行确定。激励对象名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在股东大会上就核实情况予以说明。
上述激励对象中所有由中粮地产的大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派出在中粮地产担任外部董事或其他职务的人员,如果参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任何其他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果已在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任何其他公司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中粮地产的股权激励计划。
业绩有要求
按照上述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无偿授予激励对象308.64万份股票期权的业绩条件为:公司在实施该激励计划前一年,年净利润增长率达到或超过20%且不低于公司近3年平均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或75分位);同时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或超过10%且不低于公司近3年平均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或75分位)。
激励对象在获授股票期权之后,两年内不可以行权。行权有效期则为自可行权日起至期权失效日止共五年的期限。而在满足该计划规定的生效业绩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自可行权日起三年分三批匀速生效。
这一业绩条件为,前一年公司年净利润增长率达到或超过2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50分位值);同时2008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或超过11%,2009、2010、2011、2012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达到或超过12%,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50分位值)。
行权价格则将按照下列两个价格中的高者:该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该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的算术平均收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