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5/5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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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具备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框架协议》的
议案。
根据公司于2007 年12 月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按照该次董事会决议对董事长的授权,200 8年4月27日, 公司已与北京
东方国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国兴”)、北京东方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简称“东方科技”)、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大青鸟”)、信达
投资、正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正元投资”)签署了《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框架协议》等一系列协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重组框
架协议》及其他附属协议。
根据《重组框架协议》,本次重组方案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一)控股权转让
信达投资以人民币1 元作为收购价款购买东方国兴所持公司63,578,766 股股
份中的6,000 万股。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信达投资将持有公司12.07%的股份,
从而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鉴于原东方国兴已经分立为东方国兴与东方科技,根据分立协议的约定,东
方国兴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3,578,766 股股份分割给东方科技,但目前尚未过户。
东方科技、东方国兴及信达投资已就本次股份转让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按照相关约定,本次股份转让将于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东大会之前完成
过户手续。
(二)重大资产出售
公司拟向东方国兴或有承接能力的第三方出售除本次资产出售交易各方约
定由公司保留的资产和负债范围(包括领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3.274%股
份、宁夏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49%股权、新疆广电传输网络有限责任公司49%
股权、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3%股权、对北京银行永外沙子口分理处的257,370
元投资以及公司此次出售剥离资产所获得的现金)和负债(包括应付国家开发银
行贷款239,000,000 元和农业银行海淀支行贷款129,187,950 元)之外的其它全部
资产和负债。本次拟出售的资产和负债中,公司持有的ST 华光4,488.32 万股股
份由东方国兴或东方科技承接,其余资产和负债由东方国兴或有承接能力的第三
方接收,同时,公司以及此次出售资产和负债范围内的下属企业职工按照“人随
资产走”的原则,由北大青鸟或购买方负责安置。为此,公司、北大青鸟、信达
投资、东方国兴和东方科技已就具体安置措施签署了《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职工安置协议》。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此协议。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拟向信达投资、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建信”)、海
南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建信”)、正元投资和江西赣粤高速公
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赣粤高速”)定向发行股份,收购上述公司所持有的上
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宁波信达中建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安徽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嘉兴市信达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青岛信达荣昌置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新疆信达银通置业有限
公司100%股权、台州信达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合肥润信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100%股权、海南院士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吉林信达100%股权
和上海立人100%股权。
上述第(二)、(三)项交易价格均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
估结果为依据,并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重组框架协议》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在4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前提下,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东方国兴或有
承接能力的第三方出售除本次资产出售交易各方约定由公司保留的资产和负债
范围之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详见本次董事会第二项决议);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购买信达投资、深圳建信、海南建信、正元投资和赣粤高速所持有的
上海信达、宁波信达、安徽信达、嘉兴信达、青岛信达、新疆信达、台州信达、
吉林信达、上海立人、合肥润信、海南院士村的股权。
表决结果:在4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前提下,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表决通过。